广州租车基本常识

广州租车公司基本常识,租车手续营销等
                       汽车租赁策划及营销方案      
目录  一、 汽车租赁市场现状 
二、 行业前景 
三、 公司现状 
四、 企业愿景 
五、 企业目标 
六、 营销策略 
七、 市场定位 
八、 方向明确 
九、 利润分析 
十、 投资分析 
十一、 租车协议       


 一,汽车租赁市场现状  


    现中国的汽车租赁行业还处于行业初期阶段,行业相对比较分散,消费者对价格还比较敏感,品牌意识相对不强,和国际领先的企业差距较大,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我国四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占有这个市场60%的市场份额,规模达到1000辆以上的大公司也都诞生在这些城市,如神州、至尊、一嗨。在这些城市,汽车租赁的行业渗透率达到1.33%,接近发达国家水平。  就市场而言,汽车租赁的主要客户是中小企业。因为租赁企业能替中小企业省下一大笔资金,他们不必支付包括养路费、保险费和维修费等在内的诸多费用,甚至连车库都不需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观念的更新,租车客户的结构已发生较大变化,根据对全国汽车租赁市场的调查可以看出,租赁客户的结构已经从初期的个体经营和民营业主、混合体制企业为主(曾占单位公、商务用车市场份额的60%)转向国有大中型企业、跨国公司代表处、三资企业、金融证券业(占单位公、商务用车市场份额的70%~80%)。目前单位公、商务活动用车的市场份额为57%(主要以三资企业和中小企业为代表);家庭私人用车的市场份额为43%(主要以在三资企业的职员等中高收入家庭为代表)。市场调查表明,租赁汽车的主要用途依次为:国营企事业单位和三资企业公、商务用车;节假日私人用车;接站及陪同用车;买车前的试开及教练用车,三资企业职员占消费群体的50%。      


 二、行业前景 


     汽车租赁行业被称为朝阳产业,它因为无须办理保险,无须年检维修,车型可随意更换等有点,以租车代替买车来控制企业成本,这种在国外十分流行的方式,正慢慢受到国内事业单位和个人用户的青睐;  随着我过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具名的消费能力、消费观念的改善,居民在公务和休闲旅游迅速增加;同事,随着出租车行业的日趋饱和,以及拥有驾驶执照的人远远高于汽车拥有量.这些因素决定了国内汽车租赁行业很大的增长空间.    
    三、公司现状分析  


     考虑到现公司暂无汽车租赁资质,为保证车辆安全,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现所有车辆暂只提供代驾服务;   根据公司现有车辆种类,租车市场目标客户群主要定位为两大类;  1,商务接待;以商务车位主,普通小轿车为辅; 2,婚庆用车;以豪华跑车及高级轿车为主;         
    四、企业愿景      
    
    始终追求卓越,创新.为顾客创造价值,为员工提供成长和发展平台,为公司牟取最大利益,为社会创造效益;         
 
     五、企业目标    


     短期目标:在保持公司公务用车正常运作前提下,资源合理安排利用,开扩车辆租赁市场,争取以租赁车辆的收益填补公司车辆日常开销及公司公务用车的费用;     长期目标:争取在未来二、三年内,通过持续不断的经营创新,培育核心竞争力,引入国际汽车租赁的管理和发展完善的国内租赁网络,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市场地位,形成具有特色的,知名的,精干型汽车租赁公司; 


     六、营销策略    


     1、 寻找当地租车公司及婚庆车队进行挂靠加盟  开发当地信誉好且单量大的租车公司及婚庆车队进行长期合作  优势:利用我司现有闲置车辆,以行业低价格给同行之间调用;以便积累客户信息和及时了解长沙租车市场,且风险较小;  方式:每次出车都记录客户信息,进行整理汇总,定期进行客户回访(访问内容包括:对车况,服务质量的满意程度;近期有无租车需求)对回访结果进行记录;总结不足之处,真正了解客户的需求方向;一步一步积累自己客户,打开市场,脱离挂靠;     
    2、 创建公司官方网站及网络推广   就租车行业而言,目前大多数年轻人喜欢通过网络了解租车公司,在网站上对多家租车公司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对比,然后对性价比较好的公司进一步电话咨询,最后确定选择哪家公司。所以网站对于一个公司而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大众了解公司的一个重要途径。  建立官方网站可以在互联网上拥有一块固定的面向全国发布信息的场所,通过互联网络这一现代传播方式,建设起真正属于自己的传播媒体,通过网站进行信息发布,宣传企业的形象和产品,随时更新公司优惠、特色、增值等服务,方便快捷地与业务伙伴及用户进行信息交流,将自己介绍给众多潜在客户,开发新的资源,同时也为企业树立了一个崭新、动态的企业形象,体现企业雄厚的实力,提高企业的知名度。  网站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最新资讯、车型展示、企业服务、租车价格、租车手续、特惠服务、会员管理、网上预订、客户留言、联系我们等。  有自己的网站后,应进行网络推广宣传工作,以便客户查找信息。以下列举几种网络宣传途径:  关键词搜索:关键词搜索是一种按效果付费的网络推广方式,简单便捷的网页操作可给企业带来大量潜在客户,有效提升企业知名度及销售额。目前各大网络关键词搜索已达上亿人次,企业注册与产品相关的关键词后,就会被主动查找这些产品的潜在客户找到。
   加入QQ群,一方面是加入一些汽车租赁同行的QQ
群,与之进行业务方面的沟通和合作等,另一方面是加入当地行业的讨论群,随时关注群内潜在顾客群体的租车动态,
以便在第一时间为其提供服务。
  在各大分类信息网站上如赶集网、58
同城、租赁宝等发布公司相关信息,这类网站一般都是免费的,而且每天的浏览量也很大,这样不仅降低公司成本,还能起到不错的宣传作用。 论坛、博客推广也是一个不错的、低成本的选择。作为一个企业来说建立博客是非常必要的。目前一些租车行业为网站建立一个专门的企业博客,在博客上体现企业的相关动态信息。  
    3、对外合作方案     与宾馆、酒店合作方式提案:  与酒店、宾馆建立长期战略合作,通过独家推荐,重点宣传(可利用店内海报、宣传彩页、X展架等)的方式为客户同时解决出行交通与食宿问题,合作方式如下:  酒店、宾馆都是有会员的单位,所以租赁公司可与其建立凭卡优惠,或是凭卡享受优先等合作方式,这种合作方式是双向的,只要凭借合作单位的会员卡即可享受对方的优惠政策,从而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  
     3.1:对宾馆酒店住宿时间超过3天以上的可以提供一些本地的旅游、投资、出行指导及租车便利等服务。  
     3.2:酒店、宾馆注册高级会员,可享受无抵押折扣租车服务,或者在合作酒店、宾馆等消费一定金额的顾客,可免费享受酒后代驾,送车上门等服务,服务次数根据消费金额的增长而增加。  
     3.3:在合作酒店、宾馆大堂设立专门的宣传展位,在宾馆房间,酒店餐桌摆放印有温馨提示、安全提醒、日历等内容的彩页上附加汽车租赁优惠、活动等相关信息。     


     4、开发大学生租车市场    目前,许多高校学生,希望在节假日和同学、朋友等同龄人出门旅游。同样很多学生随时代需要已考了驾照,却因购买力不够而无法拥有自己的车辆。由于交通不便、车票紧张、包车太贵等限制条件,往往让大学生们不得不放弃这个计划。随着自驾游、代驾游开始盛行,汽车租赁服务行业的发展,为大学生旅游提供了新的契机,同时为租车市场带来了新的发展渠道。因为租车并不需要保养和年检等诸多麻烦的手续,只是在需要的时候使用,没有后顾之忧,加之在大学校园内针对学生进行优惠推广等宣传,相信大学生这一消费群体将会成为汽车租赁公司又一强大的客户群。目前一些汽车租赁公司已开始针对学生开展相关业务,学生只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驾驶证就可以租到价格相对低廉的汽车。   具体方式如下: 
    4.1校园代理:寻找校园代理,可找学生本人或学校内部的超市、洗衣店、药店、服装百货、美发店、通信营业网点等,在其室内张贴一些宣传单,或分发名片,并给予相应的提成。
    4.2悬挂条幅:在校园的专用展板处张贴宣传彩页、海报、优惠通知。同时应选在学生们上课时的必经之路,如食堂、宿舍、操场附近悬挂条幅。如果校方不允许,可和校方的相关工作人员沟通,并付给一定的费用。 
    4.3张贴宣传单:张贴地址选择教室、寝室、卫生间、食堂门口、自动提款机旁边,宣传栏等;可以通过校园代理组织或雇用学校内部学生粘贴,对校园内部比较熟悉,并且告知每隔一天张贴一次(查缺补漏),这样会有视觉冲击(依据学校规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4发传单:在校园内的各个寝室分发宣传单,本项可由校园代理自行组织人员执行。   


  七、市场定位  


     代驾长租为主,自驾短租为辅 短租是指消费者以个人名义,凭两证一卡,即身份证、驾驶证、信用卡与租赁公司签约,在较短时间内使用并归还的租车模式,这种模式最大的弊端是客户来源于社会,信用评估体系确实的当下,容易造成骗车案件。    
    长租是指客户和租赁公司以单位名义签署为期一年以上合同,约定车型和月租金、保险等事宜,而获得车辆使用权的租赁模式。目前我国市场上,长租占有市场份额的70%,而在西方发达国家这个市场中占到90%,不过,在近年来,由于消费者对短租模式普遍接受,长租市场的份额正在逐年下降,但仍然在我国 占有主导位置。其中,尤其以长租代驾为主要模式,客户包括政府、企事业单位、外企银行等等。  
    代驾长租:风险小,利润高,稳定性强;  目标客户群:旅游,异地出差,商务接待,会展,机场接送,婚庆 自驾:风险较高.利润较小;客户群广,客源多;  现自驾以成为租车行业的卖点及趋势,大部分人都是有本无车;且日常生活中用车情况较多,可充分利用我司现有空闲抵挡车辆,及濒临淘汰的代驾车辆投入到自驾市场


  八、明确重点


    在公司营运后期可把市场定位在政府及公司单位公车改革的方向,重点放在长租自驾或者长租代驾(简称B2B)以规避短租骗车风险。  在过去国内企业大多采用自购车的用车方式,可高昂的购车费用和停车费,保养费以及人工管理费在加上汽车惊人的折旧率;租车作为一种专业高效的用车方式逐渐被企业所接受;现已有很多外企,国企都已经实行车辆改制;由自购车改为外租车;  后期可把重点放在开发企业用车这块,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风险小,稳定性高,持续性久;企业用车以商务接待为主;  客户群:外企,公司当地办事处,国企,政府机关等 开发途径:  
1.通过网络宣传造势;进行网络推广;  可把制定的企业用车方案放在官方网站显眼处,在各大网站上做定向推广; 
2.各大写字楼进行摆点宣传, 
3.推荐有礼  现很多企业都有对外租车的需求,可要找到相关负责人和突破口确很难;我们可通过对公司员工推荐送礼,只要提供相关负责人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可免费赠送机场接送服务一次或者一次租车半价优惠;如推荐企业与我司成功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且产生消费 即可赠送500元的租车优惠劵.租车优惠劵可当现金抵扣租金使用; 
4.制作针对企业用车优惠方案,打印成宣传册进行扫楼; 5.通过企业对外公开招标,以投标的方式获得合作资格.


九、利润分析 


    租赁行业的收入和成本、费用存在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收入逐年递减。这项主要因为车辆空置期的折旧、维修和停放等成本支出,避免车辆空置的办法就是保持长租状态。 
第二、总计费用、成本逐年增加。车辆在购置后第四年进入维修保养的高峰期,维修保养费用逐年递增。 
第三、汽车租赁很大部分利润来源于车辆残值。  这种收入费用特点决定了汽车租赁行业的利润特点是前期收益非常高,之后迅速降低,直到利润平衡点以后,将产生持续的亏损。据测算我国汽车租赁行业利润平衡点为33个月。所以,我们将折旧期做三年36个月,在达到利润平衡点之前将车子处理掉,这样比较符合我国的汽车租赁和修配市场的现状。   运营周期定在三年,即36个月后将车子卖掉的残值为营业利润。我们三年间的车辆总租金必须满足的费用和成本包括:车辆折旧、保险、维修保养、年检清洁、GPS、驾驶员费用、公司运营及人员工资费用、业务公关费用等;


十、投资分析    


     前期投资: 现阶段暂不需要资金投入,费用支出主要体现在公司现有车辆的日常开支;   中期投资: 中期投入费用不超过20万,费用主要用于 公司注册,网站建设,办公设备,业务费用等;(预计2013年完成)   后期投资:后期投资初步预算为150万(具体根据当时业务发展情况而定),费用主要用途 新车购买,网络推广,GPS安装,车辆日常开支,人力资源,流动资金等;   新车增加  应对市场趋势可增加行业主流车型  
商务车以:
别克GL8 3台 2011款2.4行政版   官方报价22.8万     
小轿车:
大众帕萨特1台 2013款1.8T尊荣版  官方报价21.88万  
丰田凯美瑞1台  2012款2.0精英版  官方报价 18.28万        
别克凯越1台    2011款1.6AT       官方报价 10.49万   
预算购车总费用在120万,网络推广费用每年5-8万


十一、租车协议 


    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 与本合同附件
                 、双方确认的《车辆交接单》及出租方至尊租车《随车手册》等一起成为承租方租用出租方车辆的正式有效文件。  第一条  租赁标的、租期及租金 1、租赁标的 


司机工资 (元/月) 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3   至     4   至     5      至         出租方同意将本条第1款中约定车辆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如需续租,须于本合同终止前3个工作日通知出租方,经出租方确认后生效。  2、租金及支付(与出租方签订《租车服务框架协议》的企业会员,租金支付及保证金等按框架协议的规定执行)  ■租金:本合同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双方约定租金的支付形式为按(□月 □季 □年)支付,每(□月 □季 □年)租金为                元,首月租金与合同履约保证金一并支付。  ■司机工资:司机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大写:                        ),按租金的支付形式一并支付。  ■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支付(月租合同为提取车辆前支付)。  ■如合同期限超过一个月的,其后每月租金通过 □门店刷卡  □银行转账  □支票 的方式,应在租车每一月度届满后 5个工作日内付清下月租金,逾期支付租金,按逾期日数,每日加收月租金0.5%的滞纳金,并收回车辆。  ■租金包括  ⑴在租赁期限内的租费、保险费及养路费; ⑵定期维护、保养的材料及人工费; ⑶国家或地方对车辆征收的有关税费。 3、里程限制  租赁期限内行驶里程限额为   5000    公里/月,超里程按      元/公里计费,本条所列费用由承租方在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4、违章预授权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出租方将扣除承租方¥   5000     违章押金,在  45  天后查询无违章后不计息退还承租方。 
    第二条  出租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2、向承租方交付设备齐全、运行状况良好、安全可靠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租赁车辆只能作为办公、旅游等自用车辆使用,承租方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运营,以及不得用于参加竞赛、测试、试验、教练活动及其他违法活动。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2、租赁期满,承租方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交还车辆及随车证件,并根据《车辆交接单》确认内容进行验收。  3、承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使用期间的车辆用油、路桥费及停车费等。  4、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证  ■身份证  
■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四条  不确定的责任承担  1、对无法确定应当由某一方承担的责任,双方可按各自承担50%损失的原则进行处理。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无法追究责任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  出租方收款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第六条  燃油  1、出租方将车交付承租方时,随车的燃油加满并经过双方验收确认;承租方将车交还出租方时,出租方要求加满燃油归还。归还时如有不足,不足部分按至尊公司的规定收费(还车门店当地当日的燃油价加15%的服务费)。  2、承租方在给租赁车辆加油时,必须按出租方所租赁车辆规定的燃油使用标号:■93# □
97#加油,否则造成车辆故障或损坏责任由承租方完全承担。  第七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同意由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只有通过双方签订的书面补充协议才有效。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出租方、承租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月租产品(自驾)


条款  第一条  租期约定及消费限制
 1. 租赁期届满,承租方须驾驶租赁车辆回指定地点办理结算,或重新办理租车手续。  2.  若承租方不按照双方约定时间办理结算手续,则视为同意委托出租方凭《随车手册》、《车辆交接单》及《汽车租赁合同》在承租方的账户内扣除租车费用、事故保证押金及违章保证押金;承租方租车账户额度不足以支付租车费用、违章费用、事故费用等,承租方有义务向出租方支付相关款项。 
3. 违约提前还车收费说明:提前还车,按照协议月租全月租金收取。  
4. 违约超期还车收费说明:每超期一天,按照客户对应卡级、对应提车门店、租用车型收取日租金1天;  
5.  租用车辆数限制:个人月租客户一人同时仅限租一台车;企事业单位(团体)客户月租车辆数大于1台时,出租方视情况确定。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特别约定 


1. 车辆租用期间发生故障、事故,出租方在车辆资源允许的条件下,视责任情况为承租方无偿或有偿提供同等级代用车。  
2. 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对租赁车辆进行装饰、改装。  
3. 承租方租车时须检查并妥善保管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如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证件,应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4. 承租方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及停运损失由承租方负担。 
5.  租用期满,承租方按照约定的还车时间、地点交还车辆及随车物件,并与出租方人员进行车辆验收及物件交接工作,如出现物件丢失或损坏的,承租方承担物件损失费用。如承租方所租用车辆产生异地还车、超时、超里程情况时,应承担异地还车费用及超时、超里程费用。  


第三条  交通事故和保险理赔 


1. 出租方所有租赁车辆均在保险公司投保,具体的保险条款及服务内容详见出租方至尊租车《随车手册》。  
2. 租用期间,承租方应严格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承担由于交通违章、交通肇事等行为应负的全部责任。 
 3.  租赁车辆租用期间出现事故,承租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租赁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并向交警等部门报案,及时通知出租方,在保险公司或交警的指引下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承租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 
4.  承租方及指定驾驶人在租赁期内,承担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规程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由于承租方原因被保险拒赔或致出租方丧失向保险公司索赔权利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承担由于交通违章、交通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5.  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的事故停运(无责事故除外)、交通肇事导致的车辆停运、车辆被扣,承租方应承担车辆在维修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并向出租方支付事故车辆修复总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元部分的
  15%  作为车辆加速折旧损失费。 6. 若涉及第三方责任,承租方应积极向第三方或保险公司追讨第三方应承担的费用,出租方给予协助。 7.  租赁车辆在租用期间出现被盗、被抢等其他意外情况时,承租方应第一时间报公安等部门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因未及时报公安等部门和出租方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按至尊租车《随车手册》中关于救援服务标准执行。  
   2.  承租方及其指定驾驶人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车辆,并有权向承租方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车租、违章罚款、事故责任承担部分、拖车费、车辆停运损失等,以及出租方为追偿上述费用所支出的人工成本、差旅费及律师费用等:  (1) 提供虚假信息。   (2) 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3) 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威胁到租赁车辆及出租人相关权益的。 (4) 任何恶意损坏车辆、危害车辆财产安全的。  (5) 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车辆证照丢失或被第三方扣押。  (6) 承租方承担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7) 逾期不归还车辆。  第六条  其他约定 1. 本附件为合同必要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承租方承诺:承租方愿意承担其指定驾驶人租赁使用出租方车辆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指定驾驶人不法、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应对出租方损害赔偿的责任及后果。在签订本协议时,出租方已作特别提示,承租方知悉本条款并同意接受


    附件二:  年租产品(自驾)条款  


第一条  双方权利义务特别约定 


 1.出租方提供车辆的基本保养、年检、车辆使用税,承担承租方所辖城市区域内或
  30 公里范围内车辆抛锚急救。  
2.租赁车辆定期保养等原因,出租方提供相似车型、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备用车辆供承租方使用而不另行收取额外租金或费用。  
3.在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变更相关信息,应在自变更之日起 5 天内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4.承租方租车时须检查并妥善保管各种随车证件,在证件有效期到期前须及时协助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如在租赁期内遗失车牌或其他证件,应承担所有补办费用和停驶期间的租金。  
5.承租方应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油、制动液、冷却水、电瓶液和轮胎气压,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及停运损失由承租方负担。  
6.车辆仅限于经承租方认可并报出租方备案的具备合法驾驶资质的人员驾驶,承租方承担车辆在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间由于交通违章、交通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7.承租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赁车辆或改动租赁车辆的任何部件、零件、内饰、外观,严禁拆动车辆里程表。 
8.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意外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通知出租方,以便出租方协助参与处理保险索赔事宜。  
9.若车辆在租赁期限内被盗,承租方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向公安部门报案。如因承租方原因致保险免赔或不能全额赔偿,由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10.因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导致的违章及行政罚款,由出租方在当月月底前查询本月车辆违章信息并报承租方(未能及时查出的违章,累计到下月),承租方可自行处理,对自行处理的违章信息承租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成。承租方亦可委托出租方代办,出租方代办的收费标准按出租方官网公布的标准执行,承租方在按月支付租车费用时一并支付。  11.定制车型出租方于合同约定款项到帐后
30个工作日内交付租赁车辆;非定制车型出租方于合同约定款项到帐后
5个工作日内交付。 第二条  交通事故和保险索赔  


1.在车辆租赁期内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承租方应立即报告交警及保险公司,并及时通知出租方。 
2.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
 20万元人民币)、驾驶员座位险和不计免赔等,具体以保单确认内容为准。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在租赁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保险免赔或保险限额范围以外责任,由承租方承担。若涉及第三方责任,出租方协助承租方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4.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的事故停运(无责事故除外)、交通肇事导致的车辆停运、车辆被扣,承租方应承担车辆在维修停驶期间的全额租金,并向出租方支付事故车辆修复总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元部分的
  15%  作为车辆加速折旧损失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除本条第1款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附件)。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50%的违约金。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收回车辆,并有权向承租方要求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车租、违章罚款、事故责任承担部分、拖车费、车辆停运损失等,以及出租方为追偿上述费用所支出的人工成本、差旅费及律师费用等: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用车辆转借、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3)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证照丢失或被第三方扣押,或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连续拖欠应付款超过十五日,或逾期归还车辆超过十五日。 (5)驾驶人非承租方员工或指定驾驶人 。 


第四条  其他约定  


1. 本附件为合同必要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附件有效期与合同一致。
2. 承租方承诺:承租方愿意承担其指定驾驶人使用出租方车辆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 租方指定驾驶人不法、不当行为所造成的应对出租方损害赔偿的责任及后果。在签订本协议时,出租方已作特别提示,承租方知悉本条款并同意接受


    附件三:  代驾产品(长租)条款  


第一条  双方权利义务特别约定  


1.出租方提供车辆定期保养、日常维护清洁、年检和非承租方责任造成的故障维修,上述期间,出租方提供同级别替代车服务。 
 2.出租方提供承租方所辖市区内或30  公里内租赁车辆的抛锚急救,协助承租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
 3.承租方不得要求驾驶员违章驾驶、在危险天气或路况下驾驶,不得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不得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不得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不得因承租方原因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否则由承租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4.承租方承诺出租方指定驾驶员以外的人员不得驾驶租赁车辆,否则,一切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等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驾驶员信息详见《车辆交接单》。


 第二条  车辆交付、归还  
1.定制车型出租方于合同约定款项到帐后
30个工作日内交付租赁车辆;非定制车型出租方于合同约定款项到帐后
5个工作日内交付租赁车辆。  
2.合同期限届满后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按照公布的每日同档车型日租金收取。 


第三条  驾驶员  
1.车辆驾驶员由出租方负责指定,出租方确保驾驶员拥有合法的驾驶执照及良好的驾驶技术及经验,并且工作勤奋。驾驶员在本合同范围内服从承租方的指挥。承租方如对驾驶员之服务不满意,可随时向出租方反映,出租方负责对驾驶员批评教育或重新培训,必要时应当更换驾驶员。  
2.出租方驾驶员的工作时间及加班费等,经承租方确认,选择如下选项(选项请涂黑“■”):  □ 标准工作制:每周5天每天9小时(午间1小时休息),超出该标准视为加班,日常加班
     元/小时,周末加班
     元/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
    元/小时;  □ 每月工作26天,每天9小时工作制(午间1小时休息),超出该标准视为加班,日常加班
     元/小时,周末加班
    元/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
     元/小时;  □ 综合工时制:每月累积工作时间不超234小时(法定节假日出车视为加班),且每月须有4天休息;超出该标准视为加班,加班费标准为日常及周末
       元/小时,法定节假日加班
      元/小时; 特别提示:驾驶员连续上班时间每天不超过15小时,超出该标准,加班工资按对应的加班费标准的2倍执行。  
3.如遇外出办公或出差,承租方还必需承担出租方驾驶员的误餐和差旅费用(此费用实报实销或按承租方规章制度执行)。  
4.驾驶员通讯补贴每月¥
        元。各类补贴(通讯、加班、差旅)在次月的
 5 日之前由承租方直接支付给专职驾驶员。  
5.承租方需提供 ¥
         元作为出租方驾驶员日常加油、停车及过路、桥费的备用金,备用金于合同届满后交还承租方,承租方应及时履行相关费用的报销工作,保证备用金的正常运作。 6.承租方与出租方派出的专职驾驶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对专职驾驶员不承担相关义务。 第四条  车辆保险和交通事故  
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有专职驾驶员的车辆都已投保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辆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万元人民币)、驾驶员座位险等,具体以保险单内容为准。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他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承租方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出租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损失程度。  
3.租赁期间产生的车辆事故损失和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4.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 
 5.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需继续用车,须重新办理车辆租赁手续。承租方重新租赁车辆的,原车押金及剩余租金自动转移。 
 6.出租方对车辆机械故障方面的缺陷引起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1.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承租方擅自配有车辆钥匙、允许驾驶员以外人员驾驶租赁车辆或存在其它行为而致使租赁车辆脱离驾驶员控制范围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4.发生本条第2、3款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50%的违约金。  

5.除条第1款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附件)。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50%的违约金。  第五条  本附件为合同必要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附件有效期与合同一致。


来自: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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